关于印发2015年度《株洲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单位:
根据株洲市社科联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申报“株洲市株洲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1、请根据《株洲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申报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本次评奖将优先考虑应用实践类成果。
2、每人最多申报1项个人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即申报成果的作者在本届评奖中最多以一次独著身份和一次合著身份出现。
3、申报人在申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A.《株洲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
B.《株洲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4份(其中3份分别粘贴在三个成果资料袋上,1份交市评审办),电子文档一份。
C.申报成果是著作,须提交3份原著;申报成果是论文可用3份复印件,论文复印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D.申报者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3份。
申报材料可登录http://www.zzsskl.gov.cn/?thread-2006-1.html网站或学校社科处网站下载
4、学校申报交材料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7月14日下午五点之前。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大楼434办公室,联系电话:22183450,联系人:何倩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
2015年6月4日
株洲市社科成果奖评奖方案
申报书
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