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社科研究项目清理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1-2014各年度社科处下发的湖南工业大学社科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规定,学校将组织湖南工业大学社科科学研究项目清理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2014年立项,研究终止年限为2016年12月的项目。
2、2011-2013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按附件1结题报告撰写和整理结题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报告、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成果的复印件;论文一般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颜色笔进行标注,有重大影响论文可附全文;各类成果原件请学院科研秘书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成果复印件上加学院公章。
2、依照附件1中说明,将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与盖好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起在2017年1月6日前提交到社科处项目科,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546573310@qq.com,邮件主题请参照“XX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三、结题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结题要求参照立项文件中的预期成果;由于立项时对研究内容难度预估不准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需提供至少1篇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并需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经社科处审核后,可准予结题。
联系人:刘英22183450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2016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2016
附件3、未完成预期成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