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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2年度下半年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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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2-11-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学校在12月份集中受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的中期检查及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范围(社科类)

1
、中期检查范围:研究期限过半的重点、优秀青年项目;
2
、结题范围:2012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2012年初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以前申请结题未通过的项目;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中期检查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3份及对应电子文档;
2
、结题的项目:一般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复印件”2份及对应的电子文档;重点、优秀青年项目需提交以上材料4份;
3
、结题材料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4
、结题材料请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A4装订成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5
、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科研秘书审核成果原件,并汇总本单位材料,于1220日前同中期检查及结题项目汇总表一起报送至科技楼社科处425室,并发送汇总表、中期检查、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到546573310@qq.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特别提醒
因逾期未结题项目会直接影响学校来年指标的分配,同时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
另请年初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务必结题,否则教育厅将撤消研究项目。
联 系 人:刘英 联系电话:22183356

社科处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结题报告

研究报告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及结题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第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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