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所发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研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大家,并将学校的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电子材料报送:请符合要求拟申报的老师下载《申报评审表》并填报好,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将需要上传的成果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整理好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所有电子文件请于2023年1月26日到2月1日报送到社科处425办公室。或发电子邮箱593226182@qq.com。
学校社科处将于2023年2月1日起统一上传所有电子材料,一旦上传完材料将不再进行修改。
联系电话:22183356 18973307701 (何老师)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月14日前
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并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
1.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通知
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实施办法
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