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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校培育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各单位:

预计2025将启动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特启动我校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前,申报人请参考《第十五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参考时请忽略其中关于日期的要求。

2.成果时限:2019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需按照20191120201231日和20211120221231日两个部分分开整理推荐)

3.反响材料:与申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且未曾申报历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包括成果立项、引用转载、采用、批示、鉴定等情况材料。反响材料的时间范围在申报成果出版时间的前后2年内。

4.申报成果范围:

一是在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中文类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二是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编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三是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指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成果或省级鉴定为合格以上的成果,两者均需出具课题结题证书或鉴定证书并以证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结题成果只能整体申报,不能以子课题单独申报。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申报期限内的三类成果(特别是已结项未出版的书稿等)应充分摸底并发动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2.拟申报的教师,请按照申报成果的类型,认真填写《申报表》和《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3.校内审核推荐工作现已启动,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后,在20241225号前报送至社科处425办公室。

4.报送材料包括:学院《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和《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各1份(一起装订),佐证材料1份。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546573310@qq.com

联系人:刘英。电话:22183356


社科处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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