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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年04月15日 - 作者:管理员 - 资料来源:本站  -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必须是实体性的研究所(院)或研究中心。

2. 一般要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支撑。

3.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 拥有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能够通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形成比较紧密的合作研究团队。

5. 拥有独立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与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种类齐全的图书资料,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电子仪器及网络设备,一套建设全省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以及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 依托学校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依托学校要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对省教育厅投入经费按11的比例配套,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条件。

二、申报范围

1. 省教育厅本批支持数量为10个左右。我校可以申报1个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

2.主要研究领域与省内高校已有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3. 已经在建的部省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不能申报,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4.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及汇报PPT。申报书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1套(含实体性的研究机构证明)及电子材料。

2.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4424日前报社科处43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倩;联系电话:2218345013055132062Email593226182@qq.com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

湖工大社科处

20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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