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必须是实体性的研究所(院)或研究中心。
2. 一般要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支撑。
3.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 拥有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能够通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形成比较紧密的合作研究团队。
5. 拥有独立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与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种类齐全的图书资料,支持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电子仪器及网络设备,一套建设全省一流研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措施,以及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 依托学校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依托学校要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对省教育厅投入经费按1:1的比例配套,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条件。
二、申报范围
1. 省教育厅本批支持数量为10个左右。我校可以申报1个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
2.主要研究领域与省内高校已有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3. 已经在建的部省级及以上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不能申报,其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4.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及汇报PPT。申报书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1套(含实体性的研究机构证明)及电子材料。
2.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4月24日前报社科处43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倩;联系电话:22183450,13055132062;E-mail:593226182@qq.com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
湖工大社科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