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关于开展全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及基地评估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经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我办于2012年5月10日至5月25日组织专家组对全省社科研究基地进行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的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克服存在不足,通过工作督查促进我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二、督查范围
所有在建省社科研究基地自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4月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三、督查内容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明确的评估内容要求,对各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制度创新等进行全面督查。
四、督查标准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规定的评估标准要求,分管理体制、课题立项、研究成果、人才团队、工作保障五大项逐项督查评分。
五、督查程序
1、准备汇报材料。各社科研究基地要依照督查评分标准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各督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附件。联合挂牌基地各单位都要上交书面材料,并内部商定一家单位准备代表基地作汇报用的综合材料。
2、自查评分。各基地在正式汇报前应根据督查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计分。
3、专家组听取各基地工作汇报,并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联合挂牌基地内部商定推选一家单位作汇报,其他单位也须参加。限期整改基地,除汇报基地建设情况外,还须就整改工作情况专项汇报。
4、专家组就督查情况与基地负责人交换意见。
5、专家组对基地建设签署书面意见。
六、督查分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本次督查继续采取召开片会的形式进行,共设5个片、安排5个督查小组,每个片会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具体会务组织工作。各片督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同承办单位一起商定安排督查日程。
七、督查反馈
我办将专家评分和书面意见汇总,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出督查结论并予以通报。对督查为优秀等级的研究基地予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有明显问题的研究基地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为确保基地督查取得实效,对督查中弄虚作假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基地资格。
附件一:2012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
附件二:2012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分组名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