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年08月02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申报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省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指标进行筛选。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请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于202288日前在本地电脑上完成《申请书》《活页》《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2-4,请勿从别处下载)的填写,并发送到社科处刘英老师邮箱546573310@qq.com进行形式审查,我校是5项指标如果超过需要评审。

    2.网络申报系统限定时段开放。请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于88-814日期间完成系统填报、上传并提交。请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首次使用该平台,请以真实信息注册用户,及时提醒社科处刘英老师审核后,方可进入系统操作。每一个申请人在该平台只能注册唯一账号,请自行保管账号和密码,以备项目管理后续各环节使用。

    4.申请人完成在线申报后,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所有申报程序在81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社科处为817日。

    联系人:刘英

    电话:0731-22183450

    邮箱:546573310@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28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