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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2年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2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附件2)及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26月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教育厅每年6月、12月集中受理结题材料,系统开放时间与之相同。本次只接受2018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结题。2020、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不在本次结题范围之内列。2018和2019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2020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必须在20221231日前完成结题,否则省教育厅会进行清理撤项。

    二、结题流程及要求

    1结题须在“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系统网址:rms.xuefeng.space(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操作)。打开网址后,选择“结题人员登陆”,点击左侧“成果申报”,选择拟结题项目点击“录入结题材料”,即可录入相关成果信息。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附件123,并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副高职称及以上,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且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不可只填写通过验收、同意验收等),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专家组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带有专家签名的结题报告到社科处项目科审核盖章。将签名盖章页扫描后替换到结题报告电子版对应位置,然后在结题系统中上传结题报告(签字盖章版)、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附件电子档(论文录用通知、书稿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并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提交。

    4社科处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上报到省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62117:00前在系统提交结题材料,624日下午17:00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盖章原件1份(双面打印,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附件支撑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到社科处项目科(崇德楼425室)

    四、注意事项

    1教育厅会在系统中对各学校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查,且会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人限主持/参与在研及新申报项目合计3项,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见2:《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

    附件3: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4:研究报告(模板)

    附件5:成果简介(模板)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0731-22183450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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