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年06月07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16月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相关要求以及清理项目的相关通知,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16月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只受理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

    二、结题流程

    1.结题须在“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打开系统,选择“结题人员登陆”,输入项目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完成结题材料的填写与上传。系统网址:rms.xuefeng.space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附件123),并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副高职称及以上,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且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不可只填写通过验收、同意验收等),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专家组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带有专家签名的结题报告到社科处盖章,将签名盖章页扫描后添加到结题报告电子版对应位置,然后在结题系统中录入结题数据,上传结题报告(签字盖章版)、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附件(论文录用通知、书稿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并提交。

    4.社科处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62217:00前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625日前交纸质结题材料各1份(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到社科处42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教育厅在系统中对各高校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人限参与在研项目及新申报项目3项,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

    3.今年年底,将对未结题的2017年以前科研项目进行清理。

     

    联 系 人: 刘英

    联系电话:0731-22183450

     

                                                        社会科学处

                                                      20216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