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12月结题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相关要求以及清理项目的相关通知,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12月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湖南省教育厅清理的2015年之前(含2015年)立项的已申请延期至12月份结题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流程
1.结题须在“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打开系统,选择“结题人员登陆”,输入项目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完成结题材料的填写与上传。系统网址:
rms.xuefeng.space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附件1、2、3),并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副高职称及以上,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人,且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不可只填写通过验收、同意验收等),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专家组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带有专家签名的结题报告到社科处盖章,将签名盖章页扫描后添加到结题报告电子版对应位置,然后在结题系统中录入结题数据,上传结题报告(签字盖章版)、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附件(论文录用通知、书稿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并提交。
4.社科处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2日17:00前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12月25日前交纸质结题材料各1份(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到社科处42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教育厅在系统中对各高校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人限参与在研项目及新申报项目3项,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对本次不能结题的2016年以前项目,湖南省教育厅将在明年年初予以撤销处理,并视情扣减明年立项名额。
联 系 人: 刘英
联系电话:0731-22183450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