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29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新时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课题研究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探索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体现较强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性。申请人可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研究专长和工作实践,围绕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立项指标及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重点课题立项指标为全校申报总数的10-20%,一般课题立项指标为申报总数的20-40%

    三、课题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可申请延期1次,但研究时限累计不能超过2年。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按撤销项目处理。

    四、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结题需提交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成果为论文的,至少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其中在《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另行奖励。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报告应包括调研的基本情况、实证分析、工作建议等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字样。

    五、申报及评审要求

       1. 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含聘任制)的教师或管理干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学校社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获批同类在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4. 申请者须填写提交纸质版的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隐去申请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的评审书3份,内容相同的电子版1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0年1029日之前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崇德楼523室),电子版发纪委邮箱(hgdjcc@163.com)。联系人:陈治国,联系电话:22183090

       5. 由校纪委会同社科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五天,最后由学校社科处下文确定立项。  

     

     

    附件:

       1.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评审书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工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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