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97号,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附件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附件3)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学科及人员名单见附件4)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所有类型项目,已获得省教育厅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型项目;所有类型项目,原则上支持近5年(2020年至今)入职的青年教师,尤其是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
如学院推荐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则直接减扣学院对应类别申报指标。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岗人员,且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严谨科学态度,学风端正,学术诚信,具有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机关工作人员按学科归口到对应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3、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组成员工作单位请勿写到二级部门。如果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项目,需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处列出其单位名称,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1个。
5、一般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申报书中研究期限可以是:2025-2026年;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3年。申报书中研究期限可以是:2025-2026 / 2025-2027年。
三、申报限额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请各学院按照《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含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单列指标,附件5)中的指标数,推荐各类项目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学校推荐到省教育厅的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立项;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直接立项。
3、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三类项目中的一类。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学校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在研项目人员名单见附件6)。
4、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已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学校已撤项项目清单见附件7)。
四、经费相关
1、项目申请经费金额:重点项目自科类8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优秀青年项目自科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2、一般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经费包干制,相关要求见《湖南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73号,附件8)。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书撰写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9)并提供附件材料,提交到二级学院。
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请注意,因系统设置原因,项目标题不能超过33字。
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正常情况需5-7个工作日),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此工作可在项目获学校推荐后进行,请各项目申请人注意时间节点。
2、学院评审
各二级学院要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学院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书的形式进行审查。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若发现不实,将取消项目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减少二级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省教育厅会予以淘汰,不再给予整改机会。
所有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院学术分委员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评审,于2024年9月12日11:00前提交《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10)纸质档(须院学术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档、《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1)电子档、获学院推荐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院上报项目清单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会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完成后,各项目组成员不得再做更改。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会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及公示。
4、系统填报
获学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可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rms.xuefeng.space) 于2024年9月15日开放后,联系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申报书(填报要求、申报书模板以系统说明为准,请务必留意后续通知),须于2024年9月25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申报书。
可参考《湖南工业大学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5、系统推荐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4年9月29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学校项目推荐工作,行公文上报。
6、纸质材料提交
各项目申请人获学校推荐后,在申报系统导出带水印和条形码的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 1 份,并胶装成册。
请项目申请人在申报书“项目负责人承诺”处签名、项目组成员在“一、数据表”对应位置签名。
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应由合作单位在申报书“合作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公章须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人提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于2024年10月11日11:00前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自科类学院请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办公室);社科类学院请提交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崇德楼425办公室)。
六、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兰 莉
电 话:22183017
邮 箱:ivy@hut.edu.cn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陈 欧
电 话:22183450
邮 箱:chenou@hut.edu.cn
附件1:《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97号)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
附件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
附件4:湖南工业大学“世界一流培育学科”人员名单
附件5: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6: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在研”项目人员名单
附件7: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已撤项”项目清单
附件8:《湖南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73号)
附件9: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10: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附件11: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