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组织申报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8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株洲市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评审委员会《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方案》(株社规评〔2024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申报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设立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和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等3大类别奖项。其中,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名,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原则上一共不超过18名。

    二、申报对象

    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申报者,应为株洲市行政管辖区域内(人事档案在我市)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普及在职人员。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申报者,应为1979926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

    2.专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3年以上,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深厚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功底、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学术规范,有良好的学术操守;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优良;开拓创新,敬业奉献,事业心、责任感强。

    4.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学术水平较高,社会反响较好,学术成果在本市所属学科领域领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居省内领先地位,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课题第一主持人。

    2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或国家相关部门立项的社科类课题,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完成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

    3)应用研究方面成效突出,研究成果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被社会及有关部门广泛应用。

    4)在社会科学研究、科普、教学、管理、成果应用、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

    5.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申报者不受职称限制,但须在社科研究或社会科学普及领域做出一定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6.往届市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不再申报,已评选为市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者须相隔两届才能申报市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提供的电子版及相应纸质申报材料:

    1)《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株洲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申报表》;

    2)《申报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学术业绩一览表》《申报株洲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学术业绩一览表》;

    3)主要研究成果,包括代表性著作、期刊论文及重要研究报告;

    4)《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评选社会反响材料》《株洲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社会反响材料》(装订成一册),包括以下内容:课题立项、成果获奖、批示鉴定、引用转载和书评、成果转化应用和开展社科普及宣传相关资料等情况。

    以上材料各2份,分别装入正面贴有申报表封面的制式档案袋中,其中著作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提供1份原件备查),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

    5)《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申报材料一览表》《株洲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申报材料一览表》1份。

    6)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交1份《株洲市第七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汇总表》和《株洲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学者)评选汇总表》

    申报所需材料可到株洲社科网(https://www.zznews.gov.cn/zzsskl/2024/0927/450359.shtml)或社科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址等事项: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4114--5日;材料报送地点:崇德楼425办公室;联系人:刘海红,联系电话:22183450

    各学院请填写好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文件请以压缩文件形式,并取文件名为“**学院+社科专家申报材料”发送到22263921@qq.com邮箱。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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