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社科人才,进一步实施“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湘社联发〔2024〕5号),现开展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推荐材料包括:“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表电子版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邮箱:22263921@qq.com。
2.申报人所在学院须对申报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严格把关,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推荐。
3.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8日前统一送社科社科处425办公室。
三、培养措施
省社科联向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印发入选文件,为入选人才颁发““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证书”,并采取推荐评优评家、组织学术交流、开设专项课题、强化宣传推介、引导参与决策咨询、创造锻炼机会等多种方式对入选人才开展支持培养。
联系人:刘海红,联系电话:22183450
附件:“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社科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