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通知公告
    社科科学处

    关于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5日 - 作者: - 资料来源:  -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社科人才,进一步实施“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湘社联发〔20245号),现开展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推荐材料包括:“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表电子版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邮箱:22263921@qq.com

    2.申报人所在学院须对申报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严格把关,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推荐。

    3.各学院于20241018日前统一送社科社科处425办公室。

    三、培养措施

    省社科联向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印发入选文件,为入选人才颁发““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证书”,并采取推荐评优评家、组织学术交流、开设专项课题、强化宣传推介、引导参与决策咨询、创造锻炼机会等多种方式对入选人才开展支持培养。

    联系人:刘海红,联系电话:22183450

    附件:“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社科处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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