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株洲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课题研究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效,学校决定启动株洲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株洲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以来立项课题。
二、检查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主件:①研究报告:“xxxx ”研究报告;
②主要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和时间。
2.附件:①佐证材料(验证课题研究过程与研究成果);
②立项通知、开题论证书、中期研究报告。
3.电子文档:将研究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主体成果(论文代表作、调研报告、专编著或实践成果等)。
(二)材料装订(一式三份)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不需要另外设计封面,单独装订;
2.主件与附件材料各装订成一本,须设计封面,在封面上注明课题基本信息(课题基本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批准号、学科分类、课题主持人及联系电话、课题单位、主要研究人员)。
注意点:会议鉴定专家组鉴定意见及会议鉴定专家组成员名单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联系人:刘英
邮箱:546573310@qq.com
联系电话;22183356
报送时间:2024年12月9号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