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教育厅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12月将受理一次教育厅项目的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 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一般项目需要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及其相关附件各2份并附电子文档,重点、青年项目结题需要提交以上材料3份;请带原件到社科处审核。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2、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3、专家验收:重点和青年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承担学校专家不超过2名,由项目主持人联系,报社科处定时间统一验收;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任专家组组长,组织验收并签字。
二、时间要求
结题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
三、特别说明
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
附件1:教育厅项目结题书
湖南工业大学社科处
2011年12月5日
教育厅项目结题书.doc